5月1日,修改後的新《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正式施行。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巡視員吳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副主任李志軍詳解新商標法的變化與出新之處。
馳名商標不得用於廣告宣傳
“請認准中國馳名商標”——對於消費者而言,這樣的廣告語耳熟能詳。馳名商標成為消費者辨別品牌品質好壞、信譽高低的標準,企業也將這塊“金字招牌”當作了廣告法寶。
吳群認為,馳名商標本意僅為“為相關公眾所知曉或熟知的未注冊商標”,其實不應帶有任何榮譽色彩。但在這一概念被引入國內後,卻造成公眾對於其所對應產品“品質優良”的誤解,在一定程度上對其他企業造成了不公平競爭。
“為此,新商標法明確禁止生產、經營者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吳群認為,通過上述規定,明確了馳名商標認定只是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根據當事人請求及案件審理需要的一種法律適用,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功能。
李志軍則建議說,在商標評審案件中,無論申請人在先創用商標有多知名,其都需要承擔相應舉證責任,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審理評審案件時是依據有足夠證據支持的法律事實做出裁定,而不是依據所謂的耳熟能詳做出判斷。
首例聲音商標申請註冊
近日,中國國際廣播電臺“開始曲”申請聲音商標註冊。這是新商標法實施後,國家工商總局接到的首例聲音商標申請。
傳統意義上,聲音不作為注冊商標的來源,主要是認為聲音不具備可視性。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世界貿易組織規定:“任何標記或標記的組合,只要能區分一企業和其他企業的貨物或服務,就可構成一個商標”,並將此作為對於締約國的基本要求,這為聲音註冊成為商標打开了大门。
吴群说,此次商标法修改,增加了声音注册门类,方便了企业注册。企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建立商标代理信用档案
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共有19300家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据统计,近五年来,每年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的95%以上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
取消商标代理行政审批后代理行业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比如由于缺少专业资质要求,代理组织鱼龙混杂,竞相压价竞争,一些代理组织甚至把专业商标法律服务演变成门前“摆地摊”、街边“拉客式”服务,不仅影响了广大委托人的商标权益,甚至发展到利用欺诈手段骗取委托人钱财、拖欠商标规费等损害委托人权益的恶性事件。
针对这些问题,新商标法对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或者商业贿赂等方式招徕业务等行为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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