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流程是怎樣的

下面介紹的是商標注冊的相關知識之商標異議流程。來看看下面的內容。

  首先,來了解下什麼是商標異議。

  商標異議,實為一種公示審查制度,其作用在於彌補商標審查之舒失。具體是指對於商標局初步審定刊登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有關當事人如果認為該初步審定的商標與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已注冊或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或者認為該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或者違反了商標法的其他規定,不應該獲准注冊和取得商標專用權時,向商標局提出請求要求商標局對該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核准注冊的法律行為。在商標異議程序被啟動之後,無論被提異議的商標注冊申請人是否在商標局指定的時間內進行答辯,商標局都將作出准予注冊或不予注冊的裁定,並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

  簡要來說,異議的內容,主要有兩種:一是與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二是認為該商標違反禁用條款。

  商標異議制度的設立主要有以下幾個作用:1.保護商標權利人和其他在先權利人的利益 ;2.保護消費者權益;3.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4.有利於社會公眾對商標審查工作進行監督

  下面是商標異議的具體流程:

  二、商標異議流程

  (一)確定時效

  被異議商標應是在公告期日期3個月內(含最後一天,如9.20公告,則12.20日前均可異議),超過公告期不能申請異議程序。

  (二)商標異議需要准備的材料

  1、異議申請書

  2、異議理由書

  3、公告頁複印件

  4、委托書(如果沒有委托代理機構,則不提交)

  5、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6、其他證據材料

  (1)企業簡介及榮譽

  (2)商標國內外申請注冊受理通知書或者證書複印件

  (3)與被異議商標的所有人的合作往來證據,如信函,合同等

  (4)商標是否為知名,署名,馳名商標?

  (5)商標的包裝、廣告、宣傳、合同、銷售單據等使用證據(複印件或者原件)

  (6)其他有助於異議案件的證據資料

  以上材料,如果准備材料時間不夠充分,可以先提交申請書、簡單的理由書、委托書複印件(如有代理機構)、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補充材料可在提交申請後3個月內補充。注:證據材料以日期早於被異議商標者為佳;上述文件需做正本、副本一式兩份。

  (三)提交申請

  將收到的證據材料,篩選,整理。提交商標局。同時,繳納商標異議規費1000元人民幣。

  (四)異議後續

  1、一個半月左右下發受理通知書

  2、兩年左右下裁定

  3、異議成功——裁定——頒證

  4、異議失敗——異議複審(商評委)

  5、如對異議複審裁定不服,可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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